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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生活困难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疗疾病

2017-06-15 16:57

   核心提示

  *近,深圳试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九大类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余额。消息一经传出,全国上下都十分关注。我市不少市民也开始关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是否也可提取用来看病?**,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也是全国少数几个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疗重大疾病的城市之一。那么什么样的疾病可以支取,支取的条件有什么,额度是多少,如何支取,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提取条件

  记者了解到,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我市市民遇到购房、装修、租房、退休、出国、户籍变更,或居民见义勇为造**身伤害等14种情形时,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其中,“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也是提取条件之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并不是所有的病症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治疗费用的,都是比较重大的疾病,治疗费用较高,且造成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这些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及其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疾病。

  提取额度

  为了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作他用,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都需要进行严格审查。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强调,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注意:**,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疗疾病,必须是在实际产生治疗费用之后,凭**来提取;第二,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出的药费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第三,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提取材料

  患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建议书;2.药费支出清单(距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的清单);3.户口簿(与患者同一户籍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提取时需提供);4.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5.居民有效***件。

  在**时,职工可向单位申请,由单位专管员核实并填写提取表格加盖预留印鉴,之后职工(或者单位专管员)向中心分理处提出申请,经中心分理处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后申请人到受托银行**提取或者转账手续即可。